目前,上海暢購實際控制人已被公安部門依法采取強制措施,預付卡卡內余額由交銀國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按8.5折進行收購。
繼兩家企業相繼被吊銷支付牌照后,昨日人民銀行再度出手,吊銷上海暢購企業服務有限公司(下簡稱“暢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人民銀行表示,上海暢購存在大量挪用客戶備付金、偽造財務賬冊和業務報表等嚴重違規行為,且造成重大損失。目前,上海暢購實際控制人已被公安部門依法采取強制措施,預付卡卡內余額由交銀國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按8.5折進行收購。
大量違規挪用客戶備付金
上海暢購成立于2006年11月,2011年8月獲得《支付業務許可證》,在上海市、江蘇、浙江、安徽、山東開展預付卡發行和受理業務,并準予辦理互聯網支付業務。
根據媒體此前報道,從2014年年末起暢購公司的“暢購一卡通”預付卡在上海、浙江等地的超市和商場內被告知無法使用。2015年1月6日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就上海暢購事件回應:人民銀行在前期對暢購公司進行行政執法檢查時,發現其存在嚴重經營違規造成資金周轉問題,無法及時完成對特約商戶的資金結算。
人民銀行在昨日的公告中也表示,2014年11月,人民銀行在執法檢查中發現上海暢購存在大量挪用客戶備付金、偽造財務賬冊和業務報表等嚴重違規行為。
媒體報道稱,12月初上海警方根據人民銀行上海分行提供的案件線索,以涉嫌挪用資金將上海暢購的江姓負責人刑事拘留。這位負責人挪用公司資金兩三千萬元,款項被打入其親戚的賬戶。
報道還稱,暢購共有五億元以上虧空,經查實從備付金里挪用走的有三億多元,去向不明。
昨日人民銀行透露, 暢購公司因違規挪用客戶備付金,造成流動性枯竭,嚴重資不抵債,已難以維持正常經營活動。
目前,人民銀行督促暢購公司盡力籌措資金,彌補資金缺口,保證預付卡正常使用;督促暢購公司恢復少部分商戶繼續受理預付卡,并做好持卡人信息登記工作。
對于暢購公司違規挪用備付金造成的持卡人損失,應使用企業資產償付。由交銀國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收購自然人持卡人債權。交銀國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預付卡卡內余額8.5折進行收購。不過,人民銀行表示,是否接受交銀國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債權收購是每一位持卡人的自主選擇。凡不接受收購安排的自然人持卡人,以及暢購公司非自然人持卡人和其他債權人應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向暢購公司主張權益。
人民銀行提醒,非銀行支付機構與商業銀行不同,不是存款類機構。消費者購買預付卡或開立支付賬戶,是在認可支付機構商業信用以及其代為保管資金能力的前提下,向其轉移一定的預付價值,這與銀行存款有本質區別,也不受存款保險制度保護。因非銀行支付機構挪用客戶備付金等發生資金損失時,預付卡持卡人或支付賬戶所有人要按照相關法規制度及合同約定承擔部分或全部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