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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昆明5月21日(記者 繆超)記者21日從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近日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創業的通知,從創業培訓力度、創業資金扶持、創業場地供給等多方面為高校畢業生創業提供鼓勵措施。資金扶持方面,可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微企業,符合條件的可提供最高額度不超過300萬元、期限不超過2年的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
通知明確,云南省將對有創業意愿的在校大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創業培訓,每年組織大學生創業培訓不少于2萬人。在創業資金扶持方面,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申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原則上取消反擔保要求,可提供貸款額度不超過20萬元、期限不超過3年的貸款。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微企業,符合條件的可提供最高額度不超過300萬元、期限不超過2年的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借款個人和小微企業,可繼續提供創業擔保貸款貼息,但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對符合條件的優秀創業大學生給予每人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在創業場地供給上,通知要求云南省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創業孵化平臺的指導,每年全省免費提供不少于10萬平方米、5000個工位場地保障高校畢業生創業,其中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載體要安排不低于30%的場地免費向高校畢業生創業者提供。入駐省級創業孵化平臺的大學生企業,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場地租金進行優惠減免。對聚集30家以上大學生創業企業的,可認定為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示范園。經認定的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示范園,每年對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示范園進行考核,對考核優秀的支持其優先申報省級創業園示范基地,并按規定給予補助。
通知提出,要建立云南省統一的大學生創業導師庫,拓寬創業導師聘任范圍,組建大學生創業導師團,校外創業導師數量與應屆畢業生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1000,駐校創業型導師每校不少于3名,依托省級創業孵化平臺每年舉辦大學生創業實踐營,選拔優秀創業大學生與創業導師結對,進行“一對一”創業實踐輔導,給予高校畢業生發展方向把控、創業領域拓展、管理經驗積累、社會資源對接等多元化幫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