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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能向不法讓步。”近期播出的電視劇《平凡之路》有這樣一個情節:郭麒麟扮演的男主潘巖見義勇為追地鐵偷拍者,卻被自媒體和鍵盤俠網暴成了毆打后者進ICU的施暴者——故事的結局是男主通過直播澄清了事實,并且用法律的方式起訴了帶節奏的自媒體博主,但是其中反映的互聯網現象,卻仍然存在并且值得深思。“天下苦鍵盤俠久矣”,互聯網的匿名性、便捷性以及情緒的群體效應,使得原本被法律和道德所約束的“人性之惡”得以釋放。
從搜索時代開始,再到微博、微信、短視頻,謾罵、侮辱、人身攻擊等語言暴力在互聯網平臺時有發生,對被網暴的當事人帶來嚴重的精神傷害;更有甚者,施暴者利用人肉搜索等方式泄露個人隱私和信息,不僅對被施暴者造成了精神傷害,而且從線上延伸到線下,人身財產等各項傷害事件也屢有發生。根據2022年6月28日抖音預防治理網暴開放日公布的數據,2022年1-6月,抖音即因網暴處罰了1萬余個賬號,攔截了9200多萬條不當信息。幾乎同一時間,微博也發布了《微博網暴治理報告》,3個月時間即處置賬號1.8萬余個,處置內容1900余萬條。在抖音和微博發布的報告中,占據網暴類型第一名的均是言語謾罵和冒犯類,這也體現出了網絡暴力現象的普遍性和日常性。
網絡暴力不僅是一個互聯網治理問題,也涉及到侵權和違法犯罪行為。近年來,歐盟推出了數字服務法案,法國、意大利等國均推出了相關民事、刑事法律規定,對網絡暴力行為進行規制。我國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也均有涉及到網絡暴力治理的相關規定。2022年11月,中央網信辦出臺了《關于切實加強網絡暴力治理的通知》,進一步對網站平臺進行統一指導。通知規定,建立健全網暴預警預防機制、強化網暴當事人保護、嚴防網暴信息傳播擴散、依法從嚴處置處罰等四個方面,是平臺主體工作的主要方面。
2022年以來,抖音已上線了14項網暴治理功能。比如,針對網暴的施暴者,抖音通過人工智能與人工核查相結合的方式,在網暴風險期、發酵期、消退期,分別對網暴內容和賬號進行識別,一旦識別確認即會對施暴者采取發文警示、提示修改、提前攔截、賬號處罰等不同程度的治理措施;針對網暴受害人,抖音則通過提供管理評論權限、管理私信權限、設置臨時對話等功能,盡可能保護當事人不受施暴者騷擾。與此同時,當重大輿情事件發生后,抖音網暴安全團隊和心理關懷團隊也會主動聯系當事人,主動告知可采用的預防方式,推出了集合多種能力的“一鍵防暴”功能;在生態治理上,抖音也通過發布公告倡導、暢通舉報渠道等方式,最大程度提供網暴預防和保護的技術能力。
國家法律法規的制定、平臺技術功能的設定,都可以被看做是一種制度和規則的基礎支撐,但是制度和規則的執行并不一定能夠杜絕網絡暴力的發生。網暴綜合治理更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其中就包括每一個普通的網絡用戶。在網絡暴力典型事件的施暴者訪談中發現,往往相當部分網暴施暴者并不認為自己是在施暴,“主持正義”和“圍觀心態”是其中的兩類典型心理。
正如開頭所說的電視劇中的那個故事一樣,施暴者對男主的網暴,并非是和他有什么仇怨,反而認為男主是毆打他人進ICU的“罪魁禍首”,認為自己對男主進行謾罵侮辱甚至人肉搜索男主的家庭住址、父母工作等是在“維護社會正義”。某種程度上說,這屬于一種不時出現的輿論現象,即普通網民在紛繁復雜的網絡輿情事件中,無法完整客觀認識事實真相的激動情感表達。
在當下互聯網生態中,事實的缺失扭曲和情緒的過剩喧囂是顯著特征,“反轉新聞”可謂比比皆是。從網民的角度出發,提升媒介素養是網絡暴力治理體系的重要一環和當務之急。網民應該對大V、自媒體和其他網民的發言有清晰的認知,這些博主發出的內容并不一定是事實,也有可能是為了博取流量而進行的“編輯加工”甚至“胡編亂造”。網民在做出評論判斷前,要從多方面綜合地看待事件的發生和發展,盡可能地保持獨立客觀的思維,以理性的眼光看待網絡內容。
網絡輿情事件紛繁復雜,背后存在多種社會經濟文化因素的共同作用,表達、鬧大、圍觀在大多數情況下,并不一定能發現真相、保護弱者。一個輿情事件或許在一陣風潮過后就被網民所遺忘,但是在此過程中對某些具體當事個人造成的傷害卻是真實而難忘的。個體在遭遇鋪天蓋地的網絡暴力時,力量是微小而薄弱的,或許只有當每個人都意識到網暴的力量之時,才會對自己鍵盤下的“表達”有所敬畏。
最后,如果我們遭遇了網暴該怎么辦?某種程度上對于個體而言,預防和避免網暴是個人能力所無法掌控的隨機偶然事件。那么個體需要做的,即是正確完整認識互聯網的輿論生態本質,提前做好心理建設。互聯網輿論不意味著真相,更不意味著道德和真理。正確認識互聯網,保持良好心態,主動了解相關知識,提前學習互聯網平臺提供的預防網暴的工具和功能,在遭遇到網暴時及時尋求平臺和專業人士的幫助,這些正是當代互聯網語境下每個人都要進行的必修課。(文/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教授、博士生導師虞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