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利4s店全國一覽表—賓利4s店全國一覽表價格
中國經濟周刊-經濟網訊(記者 張宇軒)“花397萬元購買一輛賓利,只開了1000多公里,就出現8處故障!”
近日,江西省雅達實業有限公司負責人對《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反映,該公司今年2月在賓利南昌4S店購買的一輛賓利飛馳V8轎車,6月6日即出現車輛在啟動后轉向系統失效故障,方向盤無法轉動。
出現轉向故障的賓利車。受訪者供圖
按照購車公司的說法,由于該車輛屬于企業購置,該公司與4S店交涉,被4S店以公司購買的轎車不適用《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以下簡稱“汽車三包規定”)為由,拒絕換車或退車。記者聯系4S店求證,但截至發稿未獲對方回應。
4S店拒絕購車方退換訴求
該公司負責人表示,故障發生后,車輛經店內技術人員檢測,車輛提示助力轉向系統、底盤控制系統、換道輔助系統等一共出現8處故障。此后,該公司多次向4S店要求退車或換車,均遭到拒絕。
故障車輛的檢測情況。受訪者供圖
上述負責人表示,“如果能夠協商退車退款,我們公司愿意自行承擔10萬元至20萬元的損失,即4S店在退車的同時,至少退還我們377萬元。”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對于該車輛故障情況,4S店方面給出的方案為免費更換出現故障的零部件,以及贈送保養服務等。
4S店工作人員表示,雖然檢測顯示車輛出現8處故障,但并不一定代表實際有8處故障,因為某個故障出現后,其他安全設備也可能會隨之發出故障信號。目前的解決方案建議是更換方向機總成,但客戶不同意該方案。
對于購車公司的換車或退車訴求,4S店負責人回應表示,該車是以公司的名義購買,不屬于個人消費者,并不適用“汽車三包規定”。并且,即便按照“汽車三包規定”,換車或退車有效期也是要求在60天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兩項條件以先到者為準,該輛賓利轎車出現故障時已超過60天期限,也不符合退換條件。
7月7日,《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多番致電4S店相關負責人了解后續情況,但去電無人接聽。后撥打該店公開聯系電話,接線工作人員表示對該事件具體情況并不了解,將轉告相關負責人回電,但直至截稿,記者未收到任何回應。
律師解讀:公司購車不享受“三包”,但可以協商或起訴
購車公司提供給《中國經濟周刊》記者的購銷合同顯示,該車輛的銷售方為江西和諧賓馳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購買方為江西省雅達實業有限公司,車款合計359.88萬元(不含購置稅、車險等費用),雙方約定第一年全車保險在銷售方處購買。
該合同載明,在車輛交付時,一并提供銷售發票、海關進口證明、商品檢驗單、三包憑證等憑證材料。但對于發生質量問題如何解決并未明確約定,僅注明:“以上條款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和生產廠家的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和操作流程執行”。
北京合弘威宇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魏景峰向《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分析該事件時表示,對于購買方不利的是,“汽車三包規定”的產品適用范圍僅限于家用汽車,企事業單位購買的、用于生產經營的汽車產品,或者購買后提供給個人使用或者轉讓給個人的汽車產品,均不屬于“汽車三包規定”的范圍。退一步講,即便遵照“汽車三包規定”相關內容,購買車輛60日內才可憑購車發票、三包證明更換產品或者退貨。就事件中的情況而言,購買時間已經超過60日,除非雙方達成合意,否則銷售商可以拒絕退貨。
魏景峰表示,這一情況同樣不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只有為生活消費需要,且以個人名義購買商品、服務,其權益才受到本法保護。若是商事主體為了生產、公務、商用且以自身名義購買的商品,不受本法的保護,同樣也無法享受“三包”服務。其相關“三包”責任可以根據《產品質量法》等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約定執行。
公司花費近四百萬購置豪車,出現這樣的質量問題應該怎么辦呢?
魏景峰表示,這一情況下,購車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四種途徑維護權益:1、可與經營者協商解決;2、可依法向各級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等第三方社會中介機構請求調解解決;3、可依法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等有關行政部門申訴進行處理。4、爭議雙方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無法達成一致的,可以根據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責編:楊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