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督查處分“打白條” 發現問題636個處理146人
眉山市彭山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隊長王某,2013年4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14年1月卻被單位推薦并被評為四川省“掃黃打非”工作先進個人。眉山市紀委責成市文廣新局黨組作出書面檢討,給予彭山區文廣新局黨組書記、局長、紀檢組長等3人黨內警告處分,對市文廣新局新聞版權科科長予以批評教育,并建議按程序逐級報請有關部門取消王某的先進稱號。
這是四川省紀委在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情況專項檢查中查處的一起典型案例。去年9月起,四川省紀委針對十八大以來全省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共抽查2756名干部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發現問題636個,對存在突出問題的29個責任單位和146名責任人實施了問責。
“長期以來,由于黨紀政紀處分執行工作涉及多個部門,執行不到位的現象時有發生,受處分人員的職務、職級、工資未按規定調整到位,還有部分受處分人員在處分期內評優、評先甚至‘帶病提拔’。”四川省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些紀律處分“打白條”現象引起了省紀委的高度重視。
四川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王雁飛要求:“在紀律處分決定執行中‘打白條’‘打折扣’本身就是明顯違紀行為,必須予以高度重視,切實加以糾正。”
去年9月,四川省紀委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州)在前期已對2010年以來自辦案件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情況進行自查的基礎上,對黨的十八大以來的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情況進行再清理,并如實上報清理中發現的問題。與之對應,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情況被納入問責范圍。去年11月,四川省紀委印發《黨風廉政建設紀委監督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其中規定,對紀律處分決定執行督促不到位的,將視情節輕重對紀檢機關(機構)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追責。
專項督查開始后,四川省紀委抽調紀檢監察機關業務骨干,會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有關部門精干力量,組成10個檢查組,對全省21個市(州)和省直有關部門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情況進行全覆蓋監督檢查。
檢查組從受檢查單位、部門對9311人所作的紀律處分決定中,抽查了2756人,發現問題636個。其中處分決定宣布、送達、歸檔不規范問題數344個,占總數的54.09%;職務、職級、工資調整不規范、不到位問題數67個,占總數的10.53%;處分期內未按規定確定年度考核等次,違規晉升職級工資、違規評先評優問題數88個,占總數的13.84%;未按規定恢復黨員權利、解除政紀處分問題數58個,占總數的9.12%。
檢查組對檢查中發現的具體問題逐一進行分類梳理,建立問題臺賬,及時向各地各部門反饋問題,下發整改通知書,督促嚴肅整改,逐個銷號。省紀委對本次檢查工作和問題整改情況進行通報,并對典型問題公開曝光。對問題突出、整改不力的地區和部門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和問責。
四川省紀委審理室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各類636個問題已全部得到整改,并對存在突出問題的29個責任單位和146名責任人實施了嚴肅問責。其中,誡勉談話6個單位22人,予以免職處理1人,追究黨紀責任5人,追回多發工資、津貼及獎金等共計23.86萬元。
據介紹,目前,四川省紀委聯合相關職能部門正在著手制定黨紀政紀處分決定執行工作實施辦法,把紀律處分決定執行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重要內容,積極構建黨委政府、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司法機關、被處分人員所在單位“五位一體”的紀律處分決定執行工作聯動機制,切實解決職能不清、溝通不暢、要求粗放等問題。(記者 何旭 通訊員 唐剛 李文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