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總理被指答辯書中承認收巨款 律師:沒這回事
中新網1月22日電 據外媒22日報道,新聞網站馬來西亞內幕者引述據稱是總理納吉布回復馬華前總會長林良實誹謗案的答辯書指出,納吉布承認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1MDB)前子公司SRC國際私人有限公司,確實曾匯入總額4200萬令吉的款項到其私人銀行戶頭。不過,納吉布的律師哈法利占否認此事,并強調在完成調查前,納吉布不會發表任何回應。
他說,納吉布的答復只是承認其銀行戶頭被匯入4200萬令吉,但不曾提及這筆錢來自SRC國際私人有限公司(簡稱SRC國際公司),也不知道這筆錢是否是通過林良實所指的兩家“中間公司”,即SRC國際公司的子公司Gandingan Mentari有限公司和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匯入其戶頭。
馬來西亞內幕者21日在網站刊出一份據稱是納吉布的回復文件,內容顯示,納吉布承認SRC國際公司曾匯入上述巨款給他,但表示他不清楚這筆錢是否是輾轉通過兩家“中間公司”匯入其戶頭,因此,林良實必須證實有關言論。
納吉布也否認以不正當的方式,接受他人將巨款匯入其個人戶頭,并強調保留為本身私人銀行戶頭接獲七億美元及4200萬令吉一事申辯的權利,直至國會公共賬目委員會、馬國反貪污委員會、警方、國家銀行、總檢察署及其他單位的調查完成為止。
林良實是因為發表納吉布收取七億美元政治獻金,以及從SRC國際公司獲得4200萬令吉,所以不配當總理的言論,而遭納吉布起訴誹謗。
另一方面,反對黨民主行動黨宣傳秘書潘儉偉促請納吉布,針對揭弊網站“砂拉越報告”的最新爆料,指后者使用登記在SRC國際公司名下的信用卡,消費了至少330萬令吉一事向公眾交代。
他發表文告說,“砂拉越報告”日前在其最新的報道中指出,SRC國際公司慷慨地為納吉布及其妻子羅斯瑪提供了兩張信用卡,而這兩張卡分別于2014年8月刷了44.9萬令吉及280萬令吉。
潘儉偉指出,有關消息現已傳的沸沸揚揚,納吉布有必要即刻公開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