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漢騎摩托闖黃燈釀事故 自稱弱勢群體要對方賠償
本報訊 (記者 張小林 通訊員 吳陶)近日,璧山一位年逾六旬的大爺騎摩托車與一輛小型越野車相撞,老人認為自己騎的是摩托,是弱勢群體,對方應該負全責,賠償一切損失。交巡警在查看現場監控后,卻做出了完全相反的處罰,老人承擔事故全部責任,這是怎么回事呢?
騎摩托闖黃燈釀事故
8月28日晚上7點過,劉老漢騎著一輛二輪摩托車從璧山區人民醫院沿東林大道往黛山大道方向行駛,準備回福祿鎮的老家。
當車行駛至東林大道與景山路三叉路口紅綠燈處時,劉老漢一時心急回家,沒有注意看紅綠燈情況,也沒有減速,而是直接左轉彎進入景山路朝著黛山大道方向行駛。在轉彎的過程中,從大旺橋沿景山路往黛山大道方向的綠燈亮起,該方向的一輛小型越野車正常直行。劉老漢由于年齡大了,眼睛不太好使,對周圍車輛的情況看不清楚,在轉彎的過程中撞上小型越野車左側車身,最終造成自己受傷住院。
由于雙方對事故成因產生了分歧,民警通過對該路段視頻監控的調閱,發現劉老漢騎摩托車是在黃燈剛剛亮起時并沒有越過車輛停止線,反而在黃燈亮著的情況下繼續越線,并且在轉彎的過程中沒有觀察周圍車輛的行駛情況,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民警把調取的監控視頻公示給劉老漢看,劉老漢不以為然,稱自己騎的二輪摩托車是弱勢群體,闖的是黃燈又不是紅燈,對方把自己撞傷了,應該由越野車來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并且要求對方賠償自己的醫藥費。
老人負全責扣分罰款
對此,民警向劉老漢講解了公安部2013年1月1日出臺的123號令相關規定:“車主在黃燈亮時未越過停止線的機動車繼續通行的,也屬于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的違章行為,可以處以200元罰款,并扣6分。”
民警公示證據后對雙方進行了詢問筆錄,最終下達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劉老漢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并且對劉老漢的違反交通信號燈的行為記6分,罰款200元,要求其參加交通安全法規學習,駕駛證做暫扣處理。
對此,璧山交巡警將進一步加強非機動車和行人違反交通信號燈查處力度,同時也號召廣大交通參與者遵守交通信號,建立起“人人遵守、處處平安”的良好交通環境。(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