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5日~5月8日-2023年5月3號
不少于5個工作日。
①是“工作日”,遇有法定節假日順延。
比如:……公示期限為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7日(5個工作日)。
②起算時間?——公示期起算時間從發布公示通知的第二天開始計算。
比如,9月27日張榜公示,公示期從9月28日開始計算。
③誰來公示?——擬確定的積極分子、擬發展對象、擬接收的預備黨員、擬按期轉為正式黨員由黨支部進行公示,。
④公示范圍?——在支部建在部門(科室、村屯、連隊等)范圍內進行公示,。
①《中國黨務公開條例(試行)》(2017年12月實施)第十一條:“黨的基層組織應當公開以下內容:……(四)換屆選舉、黨組織設立、、民主評議、召開組織生活會、保障黨員權利、黨費收繳使用管理以及黨組織自身建設等情況”。
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和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黨支部在討論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時,要在適當范圍內對發展對象和預備黨員的基本情況進行公示”。——明確了“可以公示、公示什么”的問題。
②現行黨內法規明確了“公示期限”,這為我們提供了重要的依據和參照:
《中國地方組織選舉工作條例》(2020年12月發布實施):“集體研究確定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并在一定范圍內公示,”。
《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2002年7月頒布實施):“ 。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辦理任職手續”。——明確了“公示多長時間”的問題。
依據《關于加強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和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參考《發展黨員工作方法與實務》(王亞平著,2022年1月出版,紅旗出版社),對公示時機及范例約定如下:
①擬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的公示時機:支委會會議討論決定后,報上級黨委備案之前。
例文:
關于擬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的公示
□□根據《中國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經個人提出申請、團組織推優、支部委員會研究,擬確定***等**位同志為入黨積極分子(名單見附件)。
□□現對擬確定入黨積極分子基本情況予以公示,歡迎廣大黨員、群眾進行監督。
□□公示期為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7日,共5個工作日。
□□公示期內對擬確定入黨積極分子有異議的,請以口頭或書面的形式向**黨支部反映。
□□聯系人:**,聯系電話:**
***黨支部委員會
2023年3月30日
②擬確定黨員發展對象的公示時機:支委會會議討論決定后,報上級黨委備案之前。
例文:
關于擬確定黨員發展對象的公示
□□根據《中國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經民主推薦、支部委員會研究,擬確定***等**名入黨積極分子為黨員發展對象(名單見附件)。
□□現對擬確定黨員發展對象基本情況予以公示,歡迎廣大黨員、群眾進行監督。
□□公示時間為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6日,共5個工作日。
□□公示期內對擬確定黨員發展對象有異議的,請以口頭或書面的形式向**黨支部反映。
□□聯系人:**,聯系電話:**
***黨支部委員會
2023年6月19日
③擬接收預備黨員的公示時機:發展對象短期集中培訓合格之后,召開接收預備黨員支部大會之前。
例文:
關于擬接收預備黨員的公示
□□根據《中國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經個人提出申請、黨支部考察、黨委預審,擬接收***等**位同志為預備黨員(具體情況見附件)。
□□現將擬接收預備黨員基本情況進行公示,歡迎廣大黨員、群眾進行監督。
□□公示時間為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3日,共5個工作日。
□□公示期內對擬接收預備黨員有異議的,請以口頭或書面的形式向**黨支部反映。
□□聯系人:**,聯系電話:**
**委員會
2023年5月8日
④預備黨員按期轉正的公示時機:支委會審查同意之后,召開預備黨員轉正支部大會之前。
例文:
關于預備黨員擬按期轉正的公示
□□根據《中國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經個人提出申請、支部委員會審查,擬同意***等**位同志按期轉為正式黨員(具體情況見附件)。
□□現將擬轉正的正式黨員進行公示,歡迎廣大黨員、群眾進行監督。
□□公示時間為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共5個工作日。
□□公示期內對擬轉正正式黨員有異議的,請以口頭或書面的形式向**黨支部反映。
□□聯系人:**,聯系電話:**
**支部委員會
2023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