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發布互聯網互動廣告宣傳合規指引
中新網杭州7月1日電(奚金燕)據浙江省市場監管局1日消息,針對當前互聯網互動廣告通過大轉盤、開福袋、砸金蛋、發紅包等營銷推廣活動,為商家引流,設置消費陷阱,利用默認勾選和沉默授權獲利等問題,浙江發布并推行《互聯網互動廣告和宣傳風控法務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創新平臺治理模式、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
近年來,隨著平臺經濟的高速發展和數字技術的迭代升級,互聯網廣告成為數字技術應用早、實施效果好、盈利轉換率高的應用場景之一。
2024年浙江省以互聯網廣告為代表的數字廣告業務收入達1323.21億元,占其廣告業務收入的比重達81.93%。
然而,在行業迅猛發展的同時,自動跳轉、誘導消費、技術濫用、彈窗干擾等問題時有發生,嚴重影響消費者體驗,并存在引發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違規風險。
據悉,常見的互動廣告和宣傳違法行為主要有:通過大轉盤、開福袋、砸金蛋、發紅包等活動,以高中獎率吸引消費者參加,而中獎頁面實為商家引流;互動活動展示商品與實際商品不符;平臺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臺內經營者開展的互動廣告和宣傳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但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等。
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廣告健康發展,浙江省市場監管局指導杭州市市場監管局制定《互聯網互動廣告和宣傳風控法務指引(試行)》,系統規范互聯網互動廣告行為。
該《指引》共25條,首次明確了互聯網互動廣告和宣傳活動的形式、法律適用、基本原則和市場監管原則,要求互動廣告形式上具有可識別性并公示主體信息,避免誤導消費者;內容上要求真實全面,并禁止虛假誘導和幫助虛假宣傳,避免誘導消費;技術上保證廣告一鍵關閉、跳轉告知并禁止插入鏈接和強制跳轉,避免干擾消費者正常使用;服務上規范自動續費、押金退還程序并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避免消費者遭受財產損失。
該《指引》首次明確網絡抽獎概念,并提出“兩公示兩禁止一記錄”管理要求,組織網絡抽獎的經營者應以顯著方式公布網絡抽獎規則和特殊獎品規則,禁止虛假宣傳和“霸王條款”,保留抽獎完整記錄。
據杭州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指引》首次系統界定20余種互動廣告宣傳形態,明確區分廣告與宣傳的法律適用邊界,提供了可復制的監管模板。
此外,該《指引》通過“技術監管+規則細化”和“規則+案例”雙軌制,實現規范監管執法與促進行業發展的有機結合。如第九、十條、第十八、十九條對擾亂市場公平的虛假宣傳、流量劫持、數據造假等進行了禁止,有效規范了經營者的競爭行為。除《指引》外,配套互聯網互動廣告和宣傳領域相關典型案例,為基層執法提供實踐樣本。
該《指引》還以活動規則顯著公示、確保“一鍵關閉”、自動續費、退還押金等保護機制直擊消費痛點,增強社會公眾對互聯網服務的消費信心。
6月30日,浙江省互聯網互動廣告合規實務指導會在杭州舉辦。會上對《互聯網互動廣告和宣傳風控法務指引(試行)》進行了宣貫解讀,以案說法闡釋監管規則。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筑牢安全防線,強化全鏈管控,守牢誠信底線,守護商業道德,創新監管方式,提升治理效能,堅決抵制“卷低質”“卷低價”“卷低劣”等不良風氣,增強拼誠信、拼口碑、拼長遠的清風正氣,不斷優化浙江省互聯網廣告產業生態。(完)